去年我汇报《土地业权条例草案》再度提交立法会审议时遇到多项严峻挑战。把现存物业转至新例的机制及有关弥偿及更正的条文,都是法案委员会提出最多质疑的范畴。年内,土地注册处的法律小组委任两名具丰富经验的私人律师担当顾问,在他们宝贵的协助下,与律师会工作小组讨论业权注册,研制了一套新的转制方案。新的转制方案名为「白昼转制」机制。新方案赢得各方广泛支持,促使草案获得通过。
为实施新的转制机制和回应法案委员会在39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其他种种问题,草案必需作出修改,修订范围涉及大幅度重新草拟条文的工作,而这项工作更须于数周内完成。简安达先生(Mr.
Jeffrey Gunter)及其在律政司法律草拟科的组员,在这项工作上表现出色,谨此向他们致谢。我也藉此向由夏向能先生(Mr.
Peter Aherne)担任主席的律师会工作小组致谢,他们义务付出自己的时间,在制定新法例方面给予我们宝贵意见和支持。我也感谢本处高级律师罗凤琼女士,她与其小组人员在过去一年处理了大量有关提供意见、拟备文件及简报资料的工作。看见他们所付出的努力都藉着条例草案成功获得通过而得到回报,甚感欣慰。
法例通过让我们可以实践在香港引进业权注册的承诺,加强对业主和买家的保障及改善物业转易程序的效率。然而,在实践这个承诺前,我们仍须处理大量工作,因此,我预期至少需要两年时间才可实施新例。我们曾承诺与多个团体进一步检讨法例本身的多项问题,此外,我们又须草拟规例,以及拟备广泛介绍新制度资料的指引说明,以供专业人士和教育市民之用。再者,我们须进一步开发「综合注册资讯系统」。各项工作已经展开,土地注册处来年的管理及人力需求因而会大幅增加。我们会增添负责管理方面的人手处理这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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