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文
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土地註冊處負責業主立案法團的註冊和業主立案法團紀錄的查閱服務。該條例屬民政事務局的政策管轄範圍,旨在讓多層大廈的業主可自行成立法團,處理大廈的管理事宜。
在2011/12年度,新成立的業主立案法團共有169個,全港的業主立案法團總數達9,52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