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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注册处年报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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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权注册

近期发展

持份者的参与

一如去年所汇报,各主要持份者对应否以「即时不可推翻」原则取代《土地业权条例》下的强制更正规则,以作为新业权制度下的更正安排持有不同意见。为回应他们的关注,本处构思了新的建议方案,让合资格的土地进行两个阶段的自动转换,但同时为希望保留强制更正规则的现有业主提供选择不作完全转换的安排。在完全转换后,土地拥有人将享有不可推翻的业权。

我们在2011年5月的《土地业权条例》督导委员会会议上向各主要持份者介绍了新的建议方案,与会的代表包括消费者委员会、地产代理监管局、香港银行公会、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香港地产建设商会及乡议局。此外,我们为不同的持份者安排了个别的讨论会,就新的建议方案进行意见交流。我们会继续与各持份者保持密切联系,为未来路向寻求共识。

与立法会联合小组委员会就《土地业权条例》修订事宜举行的会议

我们在2011年6月举行的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和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研究《土地业权条例》修订建议联合小组委员会(「立法会联合小组委员会」)的最后一次会议上,汇报了《土地业权(修订)条例草案》拟备工作的进展及尚待解决的事宜。我们在会上向委员介绍了「两阶段转换机制」的建议方案,以及简述当局就有关实施业权注册制度建议的未来路向进行公众参与活动的计划。公众可在本处网站浏览呈交予立法会联合小组委员会的资料文件,以及该委员会的审议及工作报告。

检讨《土地业权条例》及拟备《土地业权(修订)条例草案》

年内,我们继续进行《土地业权条例》的检讨工作,以拟备《土地业权(修订)条例草案》。为此,我们一直与不同的政府部门进行咨询和紧密合作,以处理及解决《土地业权条例》与关乎各政府部门辖下法例之间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