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注册处于一九九三年八月成立,是香港首个以营运基金形式运作的政府部门之一 。
根据营运基金的运作模式,土地注册处自行管理财政,务求达致收支平衡。土地注册处享有资本投资项目的自主权,能够灵活运用资源以提高服务质素及运作效率,致力满足客户的需求。
土地注册处处长是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的总经理。
营运基金的年报及经审计署署长认证的财务报表,每年均须提交立法会省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