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过往一年,土地注册处致力于继续推行二零零五年二月实施的中央注册及「综合注册资讯系统」服务,并积极跟进在二零零四年制定的《土地业权条例》。本年度结束时,新系统运作良好,推行业权注册的筹备工作亦有相当的进展。然而,在业权注册方面还有许多跟进事宜,其中包括透过立法会制订修订条例草案及附属法例。尽管客户对本处各方面服务的满意程度均创新高,本处的电子服务仍有待进一步改善。不管物业市道如何,来年必定又是忙碌的一年。
业务环境
本处连续两年实现收入增长,本年度的增幅为3%,较去年的20%增幅逊色。此外,由于物业市场活动受加息影响,本处下半年的收入较上半年显著减少。
本处的开支亦连续两年录得增长,与二零零四至零五年度少于1%的增幅比较,本年度的升幅接近5%。开支增长的部分原因是「综合注册资讯系统」的投资折旧现已记于帐目,而另一个重要因素是我们为业权注册的筹备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资源。目前,本处接近10%的员工从事业权注册的筹备工作,而当中从事业权注册工作的管理及专业人员的人数比例更超过25%。随后数年,我们在维持本处的契约注册服务的同时,亦会进一步在业权注册的工作范畴增添人手。本处致力提升现有服务效率,以助我们调配员工应付业权注册工作的需求,及紓缓因收入减少时需增加收费的压力。
中央注册及「综合注册资讯系统」
透过整整一年的运作,以「综合注册资讯系统」为基础的新注册架构,已在实践运用中证明其优势及能力。二零零五年三月至二零零六年三月期间,注册工作的效率提高约30%。客户对中央化服务及员工的表现均感到非常满意,从而为我们日后的表现树立了极富挑战性的基准。但我认为,本处每一位员工的辛勤工作以及对提升客户服务质素的不懈努力,都应该得到认同及嘉许。
尽管客户对员工的表现十分满意,但对本处的电子服务却意见不一。自推出「综合注册资讯系统」以来,使用该项服务的登记用户数目创下新高,同时以电子方式提供的资讯服务的使用比例亦有显著增加。然而,当前客户对新系统的满意程度稍逊于旧有系统。我们已采取措施,建立客户对新系统稳定性和可用率的信心,来年我们会继续关注这一方面的工作。
业权注册
由立法会在二零零四年制定《土地业权条例》时所提出的对各项事宜的检讨工作,年内已大致完成。主要结论是须在《土地业权条例》生效前对其进行若干修订。在编制修订条例草案时,本人已要求法律草拟专员认真考虑律师会及其他各方长期以来所关心的问题,即《土地业权条例》所用术语较为复杂,可能在诠释及使用时产生困难。目前法律草拟专员已提出修订条例草案的工作初稿。该工作初稿对已制定的《土地业权条例》进行了详尽的整理及修订,希望藉此消除各方对现有的措辞的忧虑。现时,我们正在就该工作初稿向律师会、大律师公会、消费者委员会及其他各方征询意见,如一切顺利,本人希望向立法会提交该修订条例草案,以供下届会议期间审议。
在检讨《土地业权条例》的同时,我们继续开展引入业权注册所需相关规则、表格及资讯科技系统的工作。而待《土地业权条例》最终形式确定后所需的公众及专业人士教育计划,亦正处于筹划阶段。我们的目标是使有关新土地及业权注册所需的措施能在修订条例草案颁布后尽快推行。
展望未来
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的财务状况稳健,足以支援业权注册及改善现有服务所需系统及设备的投资需求。我们亦可大力投资于员工培训及发展,确保所有员工就实施业权注册后履行的新职责作好充份准备。然而,政府控制公务员人数增长的措施亦适用于本处,这亦限制了我们过渡到业权注册制度所需的灵活性。除要应付准备推行业权注册的迫切需求外,我们亦将有一段长时间要面对业权注册工作量增加,同时亦须维持全面的契约注册服务。
我们来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在招募符合所需资历和潜能人才方面的灵活性,建立及维持工作团队,以处理由契约注册转换至业权注册事宜及保持契约注册服务质素及效率。尽管《土地业权(修订)条例草案》的谘询工作非常迫切,我们会在人力及组织架构的准备工作上作出配合,务求新法例令香港得益。今后,我们的服务质素将继续有赖于土地注册处同人的素质和努力。
苏启龙太平绅士
香港土地注册处处长
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总经理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