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土地注册处年报 2005/06 |
组织架构及管理创议 |
组织架构 | |
土地注册处由土地注册处处长领导,下设四个科,即分别为由副首席律师掌管的法律事务科、由业务经理掌管的财务科、由土地注册处经理掌管的契约注册及部门服务科以及由业权注册发展经理掌管的业权注册发展科。土地注册主任是土地注册处的骨干,监督各项营运职能。工作人员主要由提供一般支援的一般职系人员组成。资讯科技组人员负责「综合注册资讯系统」的稳健运作以支援中央注册制度,以及开发和实施电脑系统以支援业权注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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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在为业权注册制度的推行作紧密准备。鉴于对余下立法事宜的研讨,我们预计业权注册制度将于二零零七至零八年度方会实施。为应付业权注册制度的运作,组织架构和人手要求将会出现若干变动,而业权注册制度将会与契约注册制度平行运作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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