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註冊處2008/09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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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架構
土地註冊處由土地註冊處處長領導,下設四個科,分別是由土地註冊處經理主管的契約註冊及部門服務科、副首席律師主管的法律事務科、業權註冊發展經理主管的業權註冊發展科,以及業務經理主管的財務科。土地註冊主任是土地註冊處的骨幹,監督各項運作職能。工作人員主要由提供一般支援的一般職系人員組成。部門有一組律師負責就法律事宜提供意見,另有資訊科技組人員負責確保「綜合註冊資訊系統」正常運作,並負責開發及推出電腦系統以支援部門的新計劃。
各科職能
契約註冊及部門服務科
法律事務科
業權註冊發展科
財務科
當有關推行業權註冊制度的立法工作完成後,我們會重新研究部門的架構和人手編制,以支援新的業權註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