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營運基金的運作模式,土地註冊處自行管理財政,自負盈虧。土地註冊處享有資本投資項目的自主權,能夠靈活運用資源以提高服務質素及運作效率,致力滿足客戶的服務需求。
土地註冊處處長是土地註冊處營運基金的總經理。
營運基金的年報及經審計署署長認證的財務報表,每年均須提交香港立法會省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