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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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注册处处长报告
2009/10年度重要事项
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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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职能
服务种类和工作量
服务承诺
客户服务
项目发展与新服务
未来计划
近期发展
未来计划
部门编制
员工培训
员工发展及管理创议
鼓励和嘉许员工
员工关系
安全的工作环境
知识管理
企业公民
未来计划
提升「综合注册资讯系统」的服务
资讯科技保安
未来计划
财政目标
实际表现
减费
展望
全面收益表
财务状况表
权益变动表
现金流量表
财务报表附注
(a)2009/10年度土地注册处客户联络小组(私营机构)常务委员
(b)2009/10年度土地注册处客户联络小组(公营机构)委员
(c)2009/10年度土地注册处联合常务委员会委员
十七年回顾
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
理想、使命、信念及职能
组织及管理
客户服务及部门运作
业权注册
人力资源
资讯科技服务
财政管理
审计署署长致立法会报告
财务报表
附录

摘要

  • 就「《土地业权条例》修订」进行的谘询在2009年3月31日结束。结果显示,公众强烈支持保留在2004年制定的《土地业权条例》下的自动转换机制。回应者亦支持对《土地业权条例》下的更正及弥偿安排作有限度的例外处理。

  • 就近期收到有关《土地业权条例》下的强制更正规则的不同观点,我们会与持份者紧密联系,务求在推展《土地业权条例》的修订工作上取得共识。

  • 专题电视节目《老土正传》广受观众欢迎,并在「2009年电视节目欣赏指数调查」(第一阶段)占首20位。该节目有助提升公众对业权保障和业权注册制度的认识。

近期发展

(i) 《土地业权条例》修订谘询
为期三个月的《土地业权条例》修订谘询于2009年3月31日结束。主要持份者和公众人士均对转换机制及更正与弥偿规定发表了意见。

公众谘询的结果显示,回应者普遍支持按《土地注册条例》注册的土地在《土地业权条例》生效12年后,可自动转换至业权注册制度。他们亦支持若不可能为受欺诈影响而丧失业权的不知情前拥有人重新确立业权的话,可对强制更正规则作出有限度的例外处理。

所有谘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当局的回应均已上载至本处网页内的谘询网页。此外,我们已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与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研究《土地业权条例》修订建议联合小组委员会(「立法会联合小组委员会」)汇报是次公众谘询的结果。
《土地业权条例》修订谘询

(ii) 公众参与

为推展《土地业权条例》修订的工作,本处一直与持份者保持紧密联系。由土地注册处处长担任主席的《土地业权条例》督导委员会,成员包括消费者委员会、香港律师会、香港大律师公会、新界乡议局、香港银行公会、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香港地产建设商会及地产代理监管局的代表,为持份者提供一个有效平台,就《土地业权条例》的修订工作交流意见。

此外,本处定期向立法会联合小组委员会汇报有关工作进展,向委员会提交的资料和文件均已上载至本处网页。

(iii) 专题电视节目 — 《老土正传》
专题电视节目 — 《老土正传》 本处与香港电台联合制作的十集专题电视节目 — 《老土正传》成功唤起公众关注土地注册制度及日后推行的土地业权改革制度,把有关讯息传递至社会各界。

该节目在2009年播放的中文及英文版本广受观众欢迎,在「2009年电视节目欣赏指数调查」(第一阶段)占首20位。

我们亦为该节目制作了三语版本的数码光碟,派发予小学、中学、大专院校和公共图书馆,以深化我们的宣传工作,促请公众关注土地注册与他们日常生活之间的密切关系。


(iv) 《土地业权(修订)条例草案》拟备工作

  • 谘询不同政府部门

    本处继续就《土地业权条例》与关乎各政府部门辖下法例之间的关系,以及在个别法例下产生的权利和押记等事宜进行谘询。我们一直与各部门保持紧密合作,以处理和解决不同法例互相抵触的地方。

  • 拟备附属法例

    有关《土地业权规则》、《土地业权法庭规则》、《土地业权弥偿基金规则》、《土地业权收费及征费规则》及《土地业权过渡规则》的拟备工作现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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