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土地註冊處營運基金
The Land Registry Trading Fund Hong Kong
06
理想、使命、信念及職能
Vision, Mission, Values and Functions
我們對香港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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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逾半數家庭是物業的註冊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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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4
年
3
月,銀行及金融機構以註冊土地和物業作抵押的貸款約為
19,800
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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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4
年度查閱註冊資料超逾
500
萬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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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
90
個政府部門和機構使用土地註冊處的資料進行規劃研究以至執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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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註冊資料顯示的物業交易可追溯至
1844
年,乃香港經濟和社會歷史的資料寶庫。
職能
土地註冊處的主要職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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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註冊條例》(第
128
章)及《土地註冊規例》的規定,備存最新的土地登記冊及相關的土地紀錄,
以執行土地註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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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市民提供查閱土地登記冊及其他土地紀錄的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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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政府部門及機構提供物業資料;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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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第
344
章)的規定,處理業主立案法團的註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