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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尽管自2008年9月以来经济出现下滑,本处在2008/09年度仍录得税后纯利9,350万元,全年固定资产平均净值回报率为18.8%。 |
财政目标
土地注册处根据《营运基金条例》(第430章)的条文,奉行下列明确的财政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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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以跨年的方式计算营运基金的收入足以支付为市民及政府部门提供服务的开支;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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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合理的回报,而回报率由财政司司长根据固定资产平均净值制订。 |
实际表现
截至2009年3月31日止的年度内,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共录得税后纯利9,350万元,全年固定资产平均净值回报率为18.8%。
整体收入较2007/08年度减少8,620万元(下跌16.8%)。运作开支增加600万元(上升1.8%),主要因为用于员工、一般运作,以及电脑服务的开支有所增加。
展望
本处的业务深受2008年9月以来经济下滑的情况冲击。尽管我们已不断提高运作效率,但由于在收入减少的同时,仍要为开发新的查册系统及预备推行业权注册而增加开支,故此我们预计未来数年可能会出现大幅亏损。为达致《营运基金条例》规定的目标回报率,本处不排除在未来数年需要上调收费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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