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目標
土地註冊處根據《營運基金條例》的一般條文,訂定及奉行下列明確的財政目標:
- 以跨年的方式計算,營運基金的收入足以支付為市民及政府部門提供服務的開支﹔
- 繳還成立營運基金時向政府借貸的款項及利息﹔以及
- 取得合理的回報,而回報率由財政司司長根據平均固定資產淨值制訂。現時訂明的回報率是每年10%。
實際表現
截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的一年內,本處的營運基金共錄得稅後盈利7,540萬港元,而全年平均固定資產淨值回報率為20.6%。
本處的整體收入較去年減少3,770萬港元(下跌9.3%),主要是因為工作量下降所致。本處透過有效控制成本和致力推行「資源增值計劃」,營運開支得以減少2,590萬港元(下跌8.3%)。
展望
我們預計來年市民的服務需求持續疲弱,政府部門的需求也會較低。因此,本處要嚴厲控制成本,以保持達致所需的回報率。
服務收費
本處每年都會檢討各項服務收費,考慮因素包括提供土地註冊服務的全部成本、通脹或通縮的影響、保留的儲備及實施各項改善效率的計劃和新服務。本處自一九九六年六月以來並無調整法定收費,目前也沒有增加費用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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