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註冊處在一九九三年首次推出「服務承諾」計劃,並於每年進行檢討及定期制訂更高的指標。在二零零二至零三年度,本處提高了以下服務標準:
- 綜合查冊中心的「綜合服務」—新指標為35分鐘內;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為40分鐘,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則為50分鐘﹔
- 在櫃位提供電腦土地登記冊及影像文件副本—由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的25分鐘縮減至22分鐘﹔一九九三至九四年度為30分鐘﹔以及
- 透過「直接查冊服務」提供電腦土地登記冊認證副本—由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的2個工作天縮短至2個工作天;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為5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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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已引進一項新的銷售按揭註冊摘要月誌服務承諾﹕
- 批閱按揭註冊摘要月誌申請的服務標準為2個工作天。
- 由傳遞公司送遞註冊摘要月誌的服務標準為每月首6個工作天(星期六除外)。
本處成功達致或超出二零零二至零三年度所訂的所有服務標準。
本處設有分別由公營和私營機構代表組成的客戶聯絡小組,聯同土地註冊處多個內部委員會,協助監察本處的工作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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