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一年,除有关《业权条例》的工作外,法律事务科继续就契约注册制度及《建筑物管理条例》下有关业主立案法团事宜,为土地注册处提供法律谘询及支援服务。该科亦就标准条款文件及电子注册摘要表格的法律事项提供意见。此外,由于《2002年土地注册(修订)条例草案》所建议的计划遭拒,该科便就处理清除长期未解决的中止注册契约的其他方法进行研究。有关研究现已完成,并已就拟议新计划谘询香港律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