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 業 主 發 出 的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問題1:我 可 否 收 取 土 地 註 冊 處 供 認 可 機 構 訂 購 的 電 子 提 示 服 務 就 我 的 物 業 向 有 關 認 可 機 構 發 出 的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
答:身 為 業 主 的 你 , 如 簽 署 了 同 意 書 以 示 同 意 有 關 認 可 機 構 訂 購 這 項 服 務 , 並 在 同 意 書 上 提 供 你 的 電 郵 地 址 , 便 可 選 擇 收 取 同 樣 由 本 處 電 子 提 示 服 務 就 你 的 物 業 發 出 的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
問題2:如 果 我 簽 署 同 意 書 時 沒 有 選 擇 收 取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 日 後 可 否 改 變 主 意 ?
答:可 以 。 如 果 你 日 後 想 選 擇 收 取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 你 可 以 向 認 可 機 構 提 出 要 求 , 有 關 認 可 機 構 會 把 你 的 要 求 轉 介 本 處 處 理 。
問題3:我 是 否 需 要 就 土 地 註 冊 處 向 我 發 出 的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繳 付 費 用 ?
答:本 處 只 會 向 認 可 機 構 收 取 訂 購 電 子 提 示 服 務 的 費 用 。 你 只 需 簽 妥 同 意 書 , 並 在 同 意 書 上 提 供 你 的 電 郵 地 址 , 便 可 選 擇 收 取 就 你 的 物 業 發 出 的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 本 處 不 會 就 這 項 提 示 通 知 的 安 排 向 你 收 取 任 何 費 用 。
問題4:我 可 以 享 用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服 務 多 久 ?
答:除 非 你 日 後 撤 回 已 簽 署 的 同 意 書 , 否 則 你 可 於 整 段 按 揭 期 內 享 用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服 務 。
問題5:當 我 簽 妥 同 意 書 後 , 何 時 才 開 始 收 到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
答:當 你 簽 妥 同 意 書 , 並 在 認 可 機 構 及 本 處 完 成 所 有 相 關 手 續 後 , 本 處 會 於 認 可 機 構 提 交 的 服 務 訂 購 申 請 獲 批 後 3 個 曆 日 內 , 發 送 電 郵 至 你 指 定 的 電 郵 地 址 以 作 核 實 及 保 障 私 隱 之 用 。 此 後 , 每 當 有 涉 及 你 的 物 業 的 押 記 / 按 揭 文 件 交 付 本 處 註 冊 , 本 處 便 會 向 你 發 出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
問題6:如 果 我 不 想 再 收 取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 應 該 怎 樣 做 ?
答:如 果 你 不 想 再 收 取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 你 可 以 向 認 可 機 構 提 出 要 求 , 有 關 認 可 機 構 會 把 你 的 要 求 轉 介 本 處 處 理 。
問題7:我 可 以 提 供 多 少 個 電 郵 地 址 用 作 收 取 土 地 註 冊 處 發 出 的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
答:你 只 可 就 每 個 物 業 提 供 一 個 電 郵 地 址 用 作 收 取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
問題8:我 與 另 一 位 業 主 共 同 擁 有 一 個 物 業 , 我 們 可 否 各 自 提 供 一 個 電 郵 地 址 用 作 收 取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
答:不 可 以 。 如 物 業 由 共 同 業 主 擁 有 , 有 關 共 同 業 主 須 決 定 由 哪 位 業 主 收 取 通 知 書 , 並 只 可 就 每 個 物 業 提 供 一 個 電 郵 地 址 用 作 收 取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
問題9:我 可 否 更 改 先 前 在 同 意 書 所 提 供 的 收 取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的 電 郵 地 址 ?
答:可 以 。 如 果 你 想 更 改 收 取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的 電 郵 地 址 , 你 可 以 向 認 可 機 構 提 出 要 求 , 有 關 認 可 機 構 會 把 你 的 要 求 轉 介 本 處 處 理 。
問題10:如 果 我 選 擇 收 取 就 我 的 物 業 發 出 的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 每 當 有 涉 及 我 的 物 業 的 押 記 / 按 揭 文 件 交 付 註 冊 , 土 地 註 冊 處 何 時 會 向 我 發 出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
答:本 處 通 常 會 在 有 關 押 記 / 按 揭 文 件 交 付 本 處 註 冊 的 翌 日 發 出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
問題11: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會 提 供 甚 麼 資 料 ?
答: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會 提 供 交 付 註 冊 的 押 記 / 按 揭 文 件 的 以 下 資 料 :
(a) 文 件 日 期 ;
(b) 文 件 的 註 冊 摘 要 編 號 ;
(c) 文 件 交 付 註 冊 的 日 期 ; 以 及
(d) 文 件 性 質 。
(a) 文 件 日 期 ;
(b) 文 件 的 註 冊 摘 要 編 號 ;
(c) 文 件 交 付 註 冊 的 日 期 ; 以 及
(d) 文 件 性 質 。
問題12:如 果 我 希 望 知 道 多 些 關 於 涉 及 我 的 物 業 的 押 記 / 按 揭 文 件 的 資 料 , 我 可 以 怎 樣 做 ?
答:在 押 記 / 按 揭 文 件 完 成 註 冊 後 , 你 可 以 透 過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提 供 的 註 冊 摘 要 編 號 , 經 本 處 的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網 上 服 務 ( www.iris.gov.hk) 訂 購 文 件 的 副 本 ( 須 繳 付 訂 明 費 用 港 幣 $100 ) , 以 參 閱 有 關 內 容 。
問題13:我 如 何 能 核 實 所 收 到 的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是 由 土 地 註 冊 處 發 出 的 ?
答:你 可 以 查 看 發 件 人 的 電 郵 地 址 是 否 為 "e-Alert-noreply@landreg.gov.hk" 。 此 外 , 電 郵 內 不 應 該 包 含 任 何 附 件 檔 。 如 有 疑 問 , 你 可 致 電 本 處 的 電 子 提 示 服 務 熱 線 3521 1900。
問題14:如 我 對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的 事 宜 有 任 何 查 詢 , 應 與 何 人 聯 絡 ?
答:有 關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的 查 詢 , 你 可 致 電 本 處 的 電 子 提 示 服 務 熱 線 3521 1900 或 以 電 郵( e-Alert-ai@landreg.gov.hk) 與 本 處 聯 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