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 | 事 項 | 費 用 |
---|---|---|
1. | 發 出 法 團 註 冊 證 書 | $ 1,300 |
2. | 發 出 法 團 註 冊 證 書 副 本 | $ 79 |
3. | 發 出 法 團 更 改 名 稱 後 的 修 訂 註 冊 證 書 | $ 185 |
4. | 發 出 法 團 更 改 名 稱 後 的 修 訂 註 冊 證 書 副 本 | $ 79 |
5. | 根 據 本 條 例 規 定 向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提 交 文 件 以 供 註 冊 或 存 案 | $ 58 |
6. | 查 閱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備 存 的 法 團 登 記 冊 或 法 團 根 據 本 條 例 向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提 交 的 文 件 | $ 14 |
7. | 發 出 第 6 項 所 提 述 登 記 冊 或 文 件 的 副 本 或 摘 要 , 每 頁 計 ( 不 足 一 頁 作 一 頁 計 ) | $ 14 |
8. | 第 7 項 所 提 述 任 何 副 本 或 摘 要 由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核 證 | $ 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