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般 問 題
問題1:以 「 瀏 覽 」 、 「 下 載 」 或 「 電 郵 」 方 式 收 取 文 件 是 否 設 有 檔 案 容 量 限 制 ?
答:以 「 瀏 覽 」 或 「 下 載 」 方 式 收 取 的 文 件 檔 案 容 量 最 大 為 30 MB , 而 以 「 電 郵 」 方 式 收 取 的 文 件 檔 案 容 量 最 大 為 6 MB 。
問題2:我 不 想 讓 職 員 使 用 公 司 的 登 記 用 戶 登 入 識 別 碼 在 他 們 的 個 人 電 郵 戶 口 收 取 已 訂 購 的 土 地 登 記 冊 及 土 地 文 件 作 私 人 用 途 。 如 果 選 用 「 電 郵 」 方 式 提 取 訂 購 文 件 ,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可 否 把 全 部 訂 購 文 件 傳 送 至 登 記 用 戶 提 供 的 設 定 電 郵 戶 口 ?
答:系 統 現 有 的 設 計 容 許 客 戶 可 靈 活 更 改 收 取 所 訂 購 土 地 文 件 的 電 郵 地 址 。 如 客 戶 要 檢 視 使 用 紀 錄 , 可 使 用 「 查 詢 查 冊 ╱ 訂 單 狀 況 」 功 能 以 檢 視 以 往 62 天 內 的 已 完 成 訂 購 交 易 的 詳 細 資 料 , 或 查 閱 以 往 6 個 月 的 結 單 。
問題3:對 於 以 「 瀏 覽 」 或 「 下 載 」 方 式 提 取 紀 錄 的 訂 單 , 客 戶 可 以 在 預 設 的 時 限 內 再 次 取 得 所 需 的 土 地 紀 錄 。 這 項 功 能 是 否 也 可 提 供 予 以 「 電 郵 」 方 式 提 取 紀 錄 的 訂 單 ? 原 因 是 我 以 電 郵 收 取 訂 購 的 土 地 文 件 間 或 會 出 現 問 題 , 須 要 重 新 訂 購 所 需 的 土 地 紀 錄 。
答:你 可 致 電 本 處 的 客 戶 服 務 熱 線 ( 電 話 : 3105 0000 ) 要 求 協 助 。 如 果 你 在 同 一 天 內 因 緊 急 需 要 而 重 複 訂 購 同 一 份 文 件 , 可 申 請 退 回 先 前 一 張 訂 單 的 費 用 。
問題4:我 通 常 在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網 上 服 務 桌 面 版 選 用 「 下 載 」 方 式 提 取 訂 購 的 土 地 文 件 。 我 可 否 把 登 記 用 戶 賬 戶 的 提 取 訂 購 文 件 方 式 設 定 為 「 下 載 」 , 以 後 便 無 須 再 就 每 張 訂 單 選 擇 提 取 文 件 的 方 式 ?
答:現 時 系 統 允 許 客 戶 為 同 一 交 易 內 的 所 有 訂 單 選 定 相 同 的 提 取 方 式 。 但 現 時 有 些 土 地 文 件 ( 例 如 認 證 文 件 及 註 冊 資 料 卡 ) 並 不 支 援 「 下 載 」 的 提 取 方 式 。
問題5:能 否 把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網 上 服 務 桌 面 版 的 每 宗 訂 購 交 易 的 訂 購 上 限 數 目 由 30 項 增 至 50 項 ?
答:本 處 已 從 2008 年 6 月 2 日 起 , 把 每 宗 交 易 的 訂 購 上 限 由 20 項 增 至 30 項 。 本 處 會 繼 續 檢 討 有 關 情 況 , 以 考 慮 是 否 須 要 進 一 步 上 調 該 上 限 。
問題6:我 如 何 分 辨 在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網 上 服 務 桌 面 版 及 流 動 版 的 訂 單 ?
答:可 以 用 交 易 編 號 及 訂 單 編 號 的 字 首 來 分 辨 在 桌 面 版 及 流 動 版 的 訂 單 及 交 易。 桌 面 版 及 流 動 版 的 交 易 編 號 及 訂 單 編 號 的 字 首 摘 要 如 下:
桌 面 版 | 流 動 版 | |
---|---|---|
登 記 用 戶 的 交 易 編 號 | TS | HS |
非 登 記 用 戶 的 交 易 編 號 | TN | HN |
登 記 用 戶 的 訂 單 編 號 | ESS | HSS |
非 登 記 用 戶 的 訂 單 編 號 | ESN | HSN |
問題7:我 是 非 經 常 用 戶 並 正 使 用 互 聯 網 規 約 版 本 六 ( IPv6 ) 的 互 聯 網 連 線 , 為 何 我 不 能 使 用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網 上 服 務 的 網 上 付 款 功 能 ?
答:由 於 現 時 電 子 付 款 系 統 供 應 商 尚 未 支 援 IPv6 網 際 地 址 , IPv6 的 使 用 者 目 前 未 能 使 用 信 用 卡 及 繳 費 靈 ( 只 在 桌 面 版 提 供 ) 網 上 付 款 來 繳 付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網 上 服 務 的 費 用 。 如 果 你 要 使 用 網 上 付 款 來 繳 付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網 上 服 務 的 費 用 , 你 必 須 要 使 用 互 聯 網 規 約 版 本 四 ( IPv4 ) 的 互 聯 網 連 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