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請 訂 購 物 業 把 關 易
如 欲 訂 購 物 業 把 關 易 , 你 須 填 寫 一 份 訂 購 物 業 把 關 易 申 請 表 ( PDF 格 式 ) ( MS Word 格 式 ) ( 網 上 表 格 ) , 以 郵 寄 / 速 遞、 親 臨 本 處 或 在 網 上 遞 交 申 請 。
如 以 郵 寄 / 速 遞 方 式 遞 交 申 請 , 你 須 把 填 妥 的 申 請 表 連 同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副 本 及 附 加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副 本 一 併 寄 交 本 處 位 於 金 鐘 道 政 府 合 署 19 樓 的 客 戶 服 務 中 心 或 任 何 一 間 新 界 查 冊 中 心 。 有 關 附 加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的 例 子 可 參 閱 以 下 問 題 19 或 訂 購 物 業 把 關 易 申 請 表 ( PDF 格 式 ) ( MS Word 格 式 ) ( 網 上 表 格 ) 內 的 備 註 欄 。 此 外 , 如 以 郵 遞 方 式 寄 交 申 請, 請 確 保 為 郵 件 支 付 足 夠 郵 資 , 以 免 申 請 未 能 成 功 送 達 本 處 。 郵 資 不 足 的 郵 件 將 會 由 香 港 郵 政 處 理 , 本 處 不 會 代 為 繳 付 相 關 附 加 費 。
如 申 請 是 由 你 本 人 親 臨 本 處 遞 交 , 你 須 帶 同 填 妥 的 申 請 表 連 同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到 本 處 位 於 金 鐘 道 政 府 合 署 19 樓 的 客 戶 服 務 中 心 或 任 何 一 間 新 界 查 冊 中 心 遞 交 申 請 。 如 申 請 經 由 法 團 的 代 表 遞 交 , 該 代 表 須 出 示 其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供 本 處 核 實 , 並 須 提 交 一 份 已 由 法 團 妥 為 簽 署 的 授 權 書 ( PDF 格 式 ) ( MS Word 格 式 ) ( 網 上 表 格 ) , 即 訂 購 物 業 把 關 易 申 請 表 的附 件 II 。 該 代 表 亦 須 作 出 一 項 法 定 聲 明 ( PDF 格 式 ) ( MS Word 格 式 ) ( 網 上 表 格 ),即 申 請 表 的 附 件 III , 以 支 持 有 關 申 請 。 本 處 的 服 務 時 間 為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12 時 30 分 及 下 午 2 時 至 5 時 ( 公 眾 假 期 除 外 ) 。
個 人 業 主 如 欲 在 網 上 遞 交 申 請 , 請 填 妥 網 上 表 格 並 以 「 智 方 便 + 」 或 由 香 港 郵 政 核 證 機 關 或 電 子 核 證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發 出 的 電 子 證 書 簽 署 表 格 , 可 無 須 提 交 上 述 的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副 本 及 附 加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副 本 。 法 團 業 主 如 欲 在 網 上 遞 交 申 請 , 請 填 妥 網 上 表 格 及 使 用 由 香 港 郵 政 核 證 機 關 或 電 子 核 證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發 出 的 機 構 數 碼 證 書 簽 署 表 格 , 並 連 同 公 司 註 冊 證 明 書 副 本 及 附 加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副 本 一 併 遞 交 。 有 關 附 加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的 例 子可 參 閱 以 下 問 題 19 或 訂 購 物 業 把 關 易 申 請 表 ( PDF 格 式 ) ( MS Word 格 式 ) ( 網 上 表 格 ) 內 的 備 註 欄 。
如 你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上 的 姓 名 / 名 稱 與 有 關 土 地 登 記 冊 上 的 姓 名 / 名 稱 之 間 有 任 何 差 異 或 你 所 提 供 的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號 碼 與 你 取 得 有 關 物 業 的 註 冊 文 書 內 所 載 的 不 符 , 你 須 提 供 令 本 處 信 納 的 附 加 證 明 文 件 。
我 們 接 受 以 下 繳 費 方 式 :
遞 交 申 請 | 繳 費 方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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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 身 | 現 金 、 信 用 卡 ( VISA / 萬 事 達 卡 ) 、 劃 線 支 票 / 銀 行 匯 票 / 本 票 、 易 辦 事 ( EPS ) 、 轉 數 快 ( FPS ) 或 八 達 通 |
郵 寄 / 速 遞 | 劃 線 支 票 / 銀 行 匯 票 / 本 票 |
網 上 | 信 用 卡 ( VISA / 萬 事 達 卡 / 銀 聯 / JCB ) 、 繳 費 靈 ( PPS ) 、 轉 數 快 ( FPS ) 、 Apple Pay / Google Pay ( 只 限 VISA / 萬 事 達 卡 ) 或 電 子 支 票 |
請 勿 以 郵 寄 / 速 遞 方 式 遞 交 現 金 。 劃 線 支 票 、 銀 行 匯 票 、 本 票 或 電 子 支 票 抬 頭 人 應 為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 或 「 土 地 註 冊 處 」 。 如 以 個 人 支 票 付 款 , 本 處 可 在 支 票 已 結 算 及 已 實 際 上 收 到 該 筆 訂 購 費 用 的 全 數 後 才 提 供 服 務 , 一 般 需 時 約 3 個 工 作 天 。
- 設 於 本 處 客 戶 服 務 中 心 及 各 新 界 查 冊 中 心 的 自 助 查 冊 終 端 機 ; 或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網 上 服 務(www.iris.gov.hk)。
你 只 可 在 訂 購 物 業 把 關 易 申 請 表 ( PDF 格 式 ) ( MS Word 格 式 ) ( 網 上 表 格 ) 「 訂 購 詳 情 」 部 分 就 每 個 被 選 定 的 土 地 登 記 冊 提 供 一 個 電 郵 地 址 , 用 以 收 取 物 業 把 關 易 通 知 書 。
你 亦 可 選 擇 提 供 一 個 附 加 電 郵 地 址 , 供 你 的 授 權 收 件 人 收 取 由 本 處 發 出 的 物 業 把 關 易 通 知 書 及 其 他 相 關 通 訊 的 副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