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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註 冊 問 題

問題1:印 花 稅 是 否 在 貴 處 繳 交 ?
答:不 是 。 印 花 稅 事 宜 是 由 稅 務 局 的 印 花 稅 署 負 責 。 查 詢 電 話 是2594 3201。
問題2:規 管 法 庭 文 件 註 冊 的 特 別 規 則 是 什 麼 ?
答:如 物 業 有 已 註 冊 的 破 產 呈 請 、 押 記 令 、 傳 訊 令 狀 或 其 他 提 出 申 索 的 法 庭 文 件 , 其 註 冊 的 優 先 權 較 一 般 非 法 庭 文 件 的 個 案 延 遲 一 天 , 而 註 冊 的 生 效 日 期 為 實 際 呈 交 文 件 註 冊 當 天 的 翌 日 。 此 外 , 法 庭 文 件 的 註 冊 有 效 期 僅 為 五 年 , 在 現 行 註 冊 有 效 期 屆 滿 前 , 需 每 五 年 重 新 辦 理 註 冊 。
問題3:要 撤 銷 一 份 已 註 冊 的 待 決 案 件 , 有 什 麼 途 徑 ?
答:在 土 地 登 記 冊 上 已 註 冊 的 待 決 案 件 , 必 須 透 過 法 庭 命 令 才 可 撤 銷 。 《 土 地 註 冊 條 例 》 第 19 至 21 條 訂 明 如 何 向 法 庭 申 請 撤 銷 待 決 案 件 的 命 令 , 當 有 關 命 令 遞 交 註 冊 時 ,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會 依 據 該 命 令 行 事 。
問題4:如 物 業 業 主 更 改 了 住 址 ╱ 通 訊 地 址 , 是 否 需 要 通 知 土 地 註 冊 處 , 而 貴 處 會 否 更 新 土 地 紀 錄 呢 ?
答:物 業 業 主 不 需 要 通 知 本 處 。 由 於 業 主 住 址 ╱ 通 訊 地 址 只 載 錄 於 已 註 冊 的 文 書 內 , 有 關 資 料 屬 於 已 註 冊 文 書 內 容 的 一 部 分 , 本 處 不 能 更 改 。
問題5:如 果 一 份 文 書 獲 接 納 註 冊 , 是 否 表 示 該 文 書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並 獲 得 承 認 ?
答:凡 涉 及 土 地 的 文 書 , 只 要 符 合 《 土 地 註 冊 條 例 》 ( 第128章 ) 的 規 定 , 便 可 註 冊 。 然 而 , 在 現 行 的 契 約 註 冊 制 度 下 , 不 會 只 因 為 文 書 已 獲 註 冊 而 對 文 書 的 有 效 性 及 法 律 效 力 作 出 保 證 。 如 果 有 任 何 這 類 的 疑 問 , 應 徵 詢 私 人 執 業 律 師 的 意 見 。
問題6:如 臨 時 買 賣 合 約 複 寫 副 本 (carbon copy) 中 有 部 份 資 料 較 為 模 糊 , 土 地 註 冊 處 會 否 接 受 相 關 文 書 註 冊 ?
答:土 地 註 冊 規 例 規 定 交 付 註 冊 的 文 書 , 質 素 上 須 使 到 該 文 書 的 內 容 能 妥 善 地 藉 影 像 處 理 方 法 記 錄 。 無 論 如 何 , 文 書 上 所 有 需 要 反 映 在 註 冊 摘 要 內 的 重 要 資 料 ( 如 各 方 的 姓 名 , 物 業 資 料 等 ) , 必 須 清 晰 易 辨 。
問題7:土 地 註 冊 處 以 什 麼 措 施 確 保 土 地 登 記 冊 的 資 料 準 確 ?
答:我 們 在 註 冊 過 程 中 採 取 了 多 項 內 部 監 控 措 施 , 包 括 對 電 腦 註 冊 系 統 設 立 內 部 查 核 機 制 , 並 由 不 同 職 级 人 員 進 行 人 手 覆 檢 。 此 外 , 我 們 免 費 提 供 的 電 子 註 冊 摘 要 表 格 內 置 多 項 功 能 , 包 括 自 動 填 入 地 址 ╱ 不 分 割 份 數 ╱ 地 段 編 號 、 文 書 性 質 選 表 、 代 價 說 明 選 表 , 以 及 各 方 人 士 身 分 選 表 和 英 文 拼 字 檢 查 等 。 輸 入 表 格 的 資 料 會 轉 成 二 維 條 碼 , 方 便 我 們 的 電 腦 系 統 閱 讀 以 作 審 閱 和 註 冊 。 電 子 註 冊 摘 要 表 格 提 高 了 更 新 土 地 登 記 冊 的 效 率 和 準 確 程 度 。
問題8:若 文 書 沒 有 在 土 地 註 冊 處 註 冊 , 會 有 什 麼 後 果 ?
答:土 地 註 冊 處 只 為 影 響 土 地 的 文 書 辦 理 註 冊 。 影 響 土 地 的 文 書 經 註 冊 後 , 較 未 經 註 冊 或 在 其 後 註 冊 的 文 書 享 有 優 先 權 。 然 而 , 辦 理 註 冊 並 不 會 賦 予 該 文 書 本 身 並 不 具 備 的 效 力 。 影 響 土 地 的 文 書 而 未 經 註 冊 , 對 付 出 有 值 代 價 的 任 何 其 後 真 誠 買 方 或 承 按 人 , 均 喪 失 法 律 上 的 優 先 權 及 無 效 。
問題9:你 們 怎 樣 確 保 過 大 圖 則 的 影 像 掃 描 質 素 ?
答:由 承 辦 商 掃 描 的 所 有 過 大 圖 則 影 像 均 由 本 處 的 品 質 監 控 人 員 覆 檢 。
問題10:為 什 麼 中 止 註 冊 的 契 約 也 需 要 掃 描 處 理 ?
答:自 2002 年 12 月 12 日 起 , 根 據 《 土 地 註 冊 規 例 》 ( 第128A 章 ) 第 21 (1) (aa) 條 , 中 止 註 冊 契 約 須 提 供 予 公 眾 查 閱 。 所 以 , 本 處 要 掃 描 中 止 註 冊 的 契 約 , 在 電 腦 系 統 內 保 存 影 像 紀 錄 。
問題11:中 止 註 冊 契 約 經 澄 清 後 再 交 付 註 冊 , 有 關 文 件 的 註 冊 日 期 如 何 訂 定 ?
答:若 該 中 止 註 冊 的 文 書 最 終 予 以 註 冊 , 其 註 冊 日 期 便 是 文 書 首 次 遞 交 到 本 處 辦 理 註 冊 的 日 期 。
問題12:土 地 註 冊 處 在 什 麼 情 況 下 會 中 止 為 文 書 註 冊 ?
答:假 若 遞 交 到 本 處 辦 理 註 冊 的 文 書 未 能 符 合 《 土 地 註 冊 條 例 》 及 《 土 地 註 冊 規 例 》 的 規 定 , 有 關 文 書 便 會 被 中 止 註 冊 及 退 還 予 交 契 人 士 作 出 澄 清 。 
問題14:在 查 閱 土 地 登 記 冊 上 「 等 待 註 冊 的 契 約 」 一 欄 內 的 文 書 之 前 , 如 何 得 知 該 份 文 書 的 最 新 註 冊 狀 況 ?
答:你 可 致 電 我 們 的 客 戶 服 務 熱 線 3105 0000 , 在 選 擇 語 言 後 按 4 - 4 - 1 , 然 後 輸 入 註 冊 摘 要 編 號 , 以 查 閱 有 關 文 書 的 註 冊 狀 況 。 你 也 可 以 透 過 互 聯 網 使 用 本 處 的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網 上 服 務 (http://www.iris.gov.hk) , 查 詢 有 關 文 書 的 註 冊 狀 況 。
問題15:為 什 麼 附 連 首 次 轉 讓 契 約 的 黑 白 影 印 本 圖 則 的 臨 時 買 賣 合 約 , 有 時 會 被 中 止 註 冊 , 並 被 要 求 須 就 圖 則 上 以 顏 色 標 記 標 示 的 著 色 範 圍 作 澄 清 ?
答:如 文 書 內 述 明 有 關 物 業 是 以 圖 則 上 著 色 的 範 圍 標 示 , 以 顏 色 標 記 標 示 的 範 圍 便 應 適 當 著 色 。 不 過 , 如 果 有 關 文 書 並 無 提 及 該 圖 則 , 土 地 註 冊 處 便 會 視 為 附 加 資 料 而 接 受 註 冊 。
問題16:我 可 否 安 排 律 師 行 的 文 員 前 往 你 們 的 辦 事 處 , 更 正 已 註 冊 文 書 的 註 冊 摘 要 及 作 簡 簽 ?
答:不 可 以 。 律 師 行 若 要 更 正 已 註 冊 的 註 冊 摘 要 上 的 資 料 , 必 須 由 負 責 核 實 該 註 冊 摘 要 的 律 師 作 更 正 及 簡 簽 ,並 由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根 據 《 土 地 註 冊 規 例 》 ( 第128A 章 ) 第 20 (1) 條 見 證 及 核 實。
問題17:如 果 有 關 見 證 律 師 未 能 在 貴 處 的 辦 公 時 間 內 前 來 更 正 已 註 冊 的 註 冊 摘 要 , 可 否 安 排 在 星 期 六 上 午 辦 理 ?
答:我 們 自 2007 年 起 已 實 施 五 天 工 作 周 , 星 期 六 為 非 辦 公 時 間 。 如 果 真 的 難 以 在 我 們 的 辦 公 時 間 內 前 來 為 註 冊 摘 要 作 出 更 正 , 可 聯 絡 我 們 安 排 在 平 日 的 辦 公 時 間 以 外 為 註 冊 摘 要 作 更 正 。
問題18:《 土 地 註 冊 規 例 》 ( 第 128A 章 ) 第 9(1) (c) 條 規 定 交 付 註 冊 文 書 須 予 以 裝 訂 令 處 長 滿 意 , 而 裝 訂 方 式 為 可 使 該 文 書 妥 善 地 藉 影 像 處 理 方 法 記 錄 。 請 問 交 付 註 冊 的 文 書 有 甚 麼 裝 訂 的 要 求 ?
答:為 可 使 文 書 妥 善 地 藉 影 像 處 理 方 法 記 錄 , 交 付 本 處 註 的 文 書 , 請 使 用 釘 書 釘 作 簡 易 裝 訂 , 不 應 使 用 紙 角 、 金 屬 扣 眼 、 膠 圈 條 或 火 漆 等 的 裝 訂 方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