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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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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摘要表格指南

簡要說明:

就註冊摘要而言,代價指契約訂明的金錢代價,例如轉讓契內的樓價。



快速指引:

  • 金錢代價必須與文書所述的相符。
  • 如代價的貨幣不是港幣,要註明貨幣及款額。
  • 緊記覆核款額,必須是十足代價。
  • 確保金額數字與以文字表達的代價相符。
  • 如代價並不是以金錢訂明,代價的描述必須與文書所顯示的相同。
  • 如文書沒有述及任何代價,填寫「無」或「不適用」。

常見問題 :

問2:如屬解除押記/償還收款書,應否在代價格內述明相關按揭/法定押記的代價?
答:在這格內填寫相關按揭/法定押記的代價或「無」或「不適用」或「全部款項」都可接受。
問3:如文書分別述明銀行和香港房屋委員會的按揭貸款,可否在代價格內填寫兩筆貸款的總額?
答:在代價格填上銀行和香港房屋委員會的貸款總額或分開填寫兩筆貸款,即「銀行貸款 XXXX.XX 元;香港房屋委員會貸款 XXXX.XX元」都可接受。
問5:如屬轉讓契/協議確認書或增補協議,是否必須填寫代價格?
答:如先前已獲註冊的轉讓契/協議的代價沒有改變,在代價格填寫「無」或「不適用」都可接受。
問6:如屬於有限公司自動清盤分配資產的轉讓契,怎樣填寫代價格?
答:在代價格填寫「以償付承讓人在公司資產所佔的股份及權益」或「無」或文書內其他表示相同意思的描述都可接受。
問8:如屬押記令,是否必須填寫代價格?
答:可選擇是否填寫代價格。
問9:如屬租契/租約,應如何填寫代價格?
答:應在代價格述明租契/租約的租金詳情(包括繳付租金的週期,例如年租、季租或月租等),但可選擇是否填寫其他租賃條款。
問10:如允許書/送讓契沒有述及代價或只是象徵式代價,應如何填寫代價格?
答:在代價格填寫「無」或「不適用」或文書所顯示例如「一元」的象徵式代價都可接受。
問11:如文書述及的金錢代價不是港幣,應如何填寫代價格?
答:應填寫文書註明的貨幣及代價款額,例如 500,000 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