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說明:
註冊摘要是土地註冊處處長指明辦理註冊所需的表格,載錄隨附遞交註冊契約的重要資料。
快速指引:
- 交契人士有責任確保已採取所有實際步驟以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 486 章)附表 1 第 1(3) 原則的規定。詳情請參閱土地註冊處通函第 2/01 號。
- 註冊摘要提供的所有資料,必須與文書的資料相符,一般而言,也應與土地登記冊所顯示的相關資料(如有的話)一致。
- 如表格空位不足夠填寫所有資料,可另外使用 A4 尺寸的紙張作為附頁。
- 以印刷字體在註冊摘要填上中文和英文資料最佳。
- 印刷字體值大小不應少於 8。
- 輸入資料時在每個資料格的邊界留空2毫米。
- 註冊摘要表格必須填妥及經核實後才與有關文書一併遞交註冊。
- 附於註冊摘要的文書應為 A4 尺寸,並須採用白色紙或藍色帳簿紙,而且只可在紙的一面用黑色墨水印刷或書寫。
- 土地註冊處處長已訂明新的註冊摘要表格,由 2005 年 2 月 12 日《2002 年土地註冊(修訂)條例》生效日期起,遞交文件辦理註冊時須使用新表格。有關詳情,請參閱土地註冊處通函第 2/04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