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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摘要表格指南
所佔的不分割份數
簡要說明
快速指引
常見問題
簡要說明:
受影響處所佔樓宇總份數的份額。
快速指引:
通常可在文書的物業附表頁找到。
必須與文書及相關的電腦土地登記冊所顯示的相同。
查看相關電腦土地登記冊內「所佔地段份數」欄,可取得不分割份數的資料。
查看相關電腦土地登記冊物業備註欄,可取得更多(如有的話)不分割份數的資料。
常見問題 :
全部展開
全部收起
問1:
如聯權共有人其中一人去世並備有死亡證明書交付註冊,如何填寫「所佔的不分割份數」格?
答:
只接受填寫全部份數或例如「死者的(受影響處所不分割份數)的產業權/業權及權益」等字眼。
問2:
如 A 及 B 以分權共有人的身分分别持有物業的 1/3 及 2/3 權益,而 A 已去世,如何填寫「所佔的不分割份數」格?
答:
應填寫受影響物業的實際份數(即A在(受影響處所不分割份數)中的所持有的份數 "1/3" )。
問3:
如 A 及 B 屬聯權共有人,而 A 出售其所佔物業的權益給 B,應如何填寫「所佔的不分割份數」格?
答:
我們接受填寫例如「賣方在(受影響處所的不分割份數)所佔的產業權、業權及權益」或「(受影響處所的不分割份數)的 1/2」等字眼。有關描述應與文書所述的相符。
問4:
如 A 及 B 是分權共有人,而 A 出售其所佔物業的權益給 B,應如何填寫「所佔的不分割份數」格?
答:
應填寫受影響物業的實際份數。
問5:
如屬整個地段,應怎樣填寫「所佔的不分割份數」格?
答:
毋須在「所佔的不分割份數」格填寫任何資料。
問6:
如物業的不分割份數為 20/700,而要註冊的文書只涉及部分物業,例如1/4的物業受有關文書影響,如何在不分割份數格反映這些資料?
答:
應述明(受影響物業的不分割份數)的(受影響份數),即「20/700 的 1/4」。
問7:
如屬租契/租約,需要填寫「所佔的不分割份數」格?
答:
如受影響的處所屬整個單位,可選擇是否填寫這格。然而,如受影響的處所只屬單位的一部分,則不需要填寫這格。
問8:
就那些將整幢大廈分為個別單位的分割契據而言,應如何填寫「所佔的不分割份數」格?
答:
毋須在「所佔的不分割份數」格內填寫任何資料。
問9:
若物業(例如:愉景灣的物業單位)除了獲分配所在地段的不分割份數外,還有一個該屋苑的份數,該屋苑的份數是否需要填寫於「所佔的不分割份數」格?
答:
有關地段的不分割份數必須填寫,屋苑的份數則可填或不填。
問10:
在轉讓契內,A是物業的唯一業主,他將物業的一半權益轉讓予B,應在註冊摘要的哪些地方填寫1/2?
答:
請在註冊摘要的「所佔的不分割份數」格填寫在(受影響處所不分割份數)中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