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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的註冊程序

文 書 註 冊 流 程 表

文書註冊流程表 註冊摘要日誌 預備、核證及把文件和註冊摘要送交註冊 點收繳款、遞交文書清單、文件及註冊摘要 電腦編配註冊摘要號碼,發出收據 把註冊摘要的資料輸入「綜合註冊資訊系統」 按現有電腦的土地紀錄核對資料 更新電腦土地紀錄的資料 發出載有印刷簽署的證明書予已註冊的文件 文件及註冊摘要送往中央影像處理中心以影像科技儲存副本 由速遞公司把已註冊的文件送回交契人士 中止辦理註冊 已中止註冊的文件送往中央影像處理中心以影像科技儲存副本 由速遞公司把已中止註冊的文件送回交契人士 收回、更正並再度遞交文件及註冊摘要 負責方 土地註冊處 律師行

一般註冊程序

律師行預備、核證及把文件和註冊摘要送交註冊後,
土地註冊處職員按照以下程序進行註冊:

  • 點收繳款、遞交文書清單、文件及註冊摘要
  • 經由電腦編配註冊摘要號碼及發出收據
  • 把註冊摘要的資料輸入「綜合註冊資訊系統」
  • 註冊摘要日誌在翌日顯示有關資料
  • 按現在電腦的土地紀錄核對資料
  • 更新電腦土地紀錄的資料,並發出載有印刷簽署的證明書予已註冊的文件
  • 文件及註冊摘要送往中央影像處理中心以影像科技儲存副本
  • 由速遞公司把已註冊的文件送回交契人士

中止辦理文件註冊

  • 土地註冊處職員在審核過程中如發現文件有謬誤,會中止辦理該文件註冊
  • 把已中止註冊的文件送往中央影像處理中心以影像科技儲存副本
  • 由速遞公司把已中止註冊的文件送回交契人士

在交契人士收回、更正並再度遞交文件及註冊摘要後,土地註冊處職員會重新核對資料並繼續餘下註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