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動 填 入 地 址 、 不 分 割 份 數(只 限 於 分 層 土 地 登 記 冊)及 地 段 編 號 資 料 的 功 能(必 須 連 接 至 互 聯 網)
以 下 問 題 可 能 導 致 這 種 情 況 出 現 。 請 查 看 並 修 正 問 題 , 然 後 再 使 用 自 動 填 入 資 料 功 能 。
此 外 , 在 使 用 電 子 註 冊 摘 要 表 格 前 , 請 確 保 你 的 電 腦 配 置 已 符 合 電 子 註 冊 摘 要 表 格(PDF 版)的 「 一 般 問 題 」 內 問 題 2 所 列 的 電 腦 規 格 要 求 。
# | 錯 誤 信 息 | 解 決 方 法 |
---|---|---|
(a) | 電 腦 未 能 連 接 至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 |
|
(b) | 電 腦 仍 未 安 裝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網 站 的 安 全 性 憑 證 。 | 你 必 須 先 在 你 的 電 腦 安 裝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網 上 服 務 網 站 的 安 全 性 憑 證 , 才 可 從 該 系 統 檢 索 地 址 ╱ 不 分 割 份 數 ╱ 地 段 資 料 。 一 般 來 說 , 當 你 使 用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網 上 服 務 時 , Microsoft Windows 會 自 動 將 安 全 性 憑 證 安 裝 到 你 的 電 腦 。 你 可 以 接 達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網 上 服 務 的 網 站 ( www.iris.gov.hk ) , 查 看 有 否 裝 妥 安 全 性 憑 證 。 如 你 看 見 封 鎖 頁 出 現 , 提 醒 你 有 安 全 性 憑 證 問 題 存 在 , 請 執 行 Windows Update , 以 便 將 安 全 性 憑 證 安 裝 至 Internet Explorer 。 |
(c) | 你 在 Adobe Reader 的 「 安 全 性 警 告 」 信 息 框 , 選 擇 拒 絕 信 任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網 站 。 | 請 在 「 安 全 性 警 告 」 信 息 框 中 選 按 「 允 許 ( A ) 」 , 以 便 就 連 接 到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網 上 服 務 給 予 信 任 。 你 亦 可 剔 選 相 關 的 方 格 以 記 下 這 個 選 擇 , 以 免 下 次 再 出 現 這 個 信 息 。 |
(d) | 你 的 Adobe Reader 內 的 「 安 全 性(增 強)」 功 能 已 經 啟 用 , 但 你 仍 未 將 電 子 註 冊 摘 要 表 格 增 至 「 授 權 位 置 」 清 單 內 。 | Adobe Reader 內 的 「 安 全 性(增 強)」 功 能 或 會 妨 礙 你 的 電 腦 從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網 上 服 務 檢 索 地 址 ╱ 不 分 割 份 數 ╱ 地 段 資 料 。 為 讓 你 能 夠 使 用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網 上 服 務 及 自 動 填 入 資 料 功 能 , 請 依 照 此 處 所 載 程 序 , 將 電 子 註 冊 摘 要 表 格 增 至 Adobe Reader 的 「 授 權 位 置 」 清 單 內 。 |
(e) |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出 現 問 題 。 | 由 於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網 上 服 務 出 現 問 題 , 此 刻 未 能 檢 索 地 址 ╱ 不 分 割 份 數 ╱ 地 段 資 料 。 請 瀏 覽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網 上 服 務 網 站 ( www.iris.gov.hk ) 以 查 閱 最 新 的 消 息 , 並 於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網 上 服 務 恢 復 正 常 運 作 後 再 作 嘗 試 。 如 對 該 系 統 有 任 何 查 詢 , 請 致 電 本 處 客 戶 服 務 熱 線 3105 0000 或 電 郵 至 csa@landreg.gov.hk 。 |
至 於 如 何 使 用 電 子 註 冊 摘 要(資 料 匯 入)表 格 加 強 版 的 自 動 填 入 資 料 功 能 , 詳 情 請 參 閱 電 子 註 冊 摘 要 表 格(PDF 版)的 「 資 料 匯 入 功 能 」 問 題 13 的 答 案 。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網 上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資 料 僅 供 參 考 , 不 能 取 代 土 地 查 冊 。 檢 索 所 得 資 料 可 能 含 有 相 互 參 照 的 字 句 , 例 如 "See Remarks" , 而 該 等 字 句 並 非 所 需 地 址 ╱ 不 分 割 份 數 ╱ 地 段 資 料 的 部 分 描 述 。
在 擬 備 提 交 土 地 註 冊 處 的 註 冊 摘 要 表 格 時 , 你 應 參 照 適 當 的 資 料 來 源 , 例 如 相 關 文 書 及 土 地 登 記 冊(包 括 相 關 的 備 註), 以 確 定 表 格 內 所 有 資 料 的 準 確 性 和 完 整 性 。
在 罕 見 的 情 況 下 , 由 於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網 上 服 務 出 現 了 較 嚴 重 的 問 題 , 以 致 資 料 未 能 更 新 至 最 新 版 本 。 因 此 , 從 該 系 統 檢 索 所 得 的 物 業 資 料 便 會 一 如 信 息 所 示 , 只 更 新 至 某 個 先 前 的 日 期 。 要 獲 取 更 新 至 檢 索 當 天 的 資 料 , 你 可 於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網 上 服 務 恢 復 正 常 後 再 次 使 用 自 動 填 入 資 料 功 能 。
請 注 意 , 在 任 何 情 況 下 , 透 過 電 子 註 冊 摘 要 表 格 程 式 自 動 填 入 的 地 址 ╱ 不 分 割 份 數 ╱ 地 段 資 料 僅 供 參 考 , 不 能 取 代 土 地 查 冊 。 在 擬 備 提 交 土 地 註 冊 處 的 註 冊 摘 要 表 格 時 , 你 應 參 照 適 當 的 資 料 來 源 , 例 如 相 關 文 書 及 土 地 登 記 冊(包 括 相 關 的 備 註), 以 確 定 資 料 的 準 確 性 和 完 整 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