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 主 同 意 书
问题1:我 申 请 按 揭 贷 款 时 , 为 什 么 需 要 签 署 让 认 可 机 构 订 购 电 子 提 示 服 务 的 同 意 书 ?
答: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注 意 到 有 按 揭 借 款 人 在 未 获 得 第 一 承 按 认 可 机 构 ( 即 持 牌 银 行 、 有 限 制 牌 照 银 行 及 接 受 存 款 公 司 ) 事 先 同 意 的 情 况 下 , 擅 自 以 同 一 物 业 借 取 额 外 按 揭 贷 款 的 个 案 。 这 些 行 为 会 增 加 相 关 认 可 机 构 的 风 险 , 若 情 况 不 受 遏 止 , 可 能 会 威 胁 银 行 体 系 稳 定 。 由 2017 年 2 月 1 日 起 ,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期 望 从 事 按 揭 贷 款 业 务 的 认 可 机 构 就 所 有 新 造 按 揭 ( 包 括 加 按 贷 款 ) 的 贷 款 申 请 , 订 购 由 本 处 提 供 的 电 子 提 示 服 务 。 透 过 这 项 服 务 , 每 当 认 可 机 构 已 承 按 的 物 业 有 再 按 押 记 / 按 揭 文 件 交 付 本 处 办 理 注 册 时 , 相 关 认 可 机 构 便 会 收 到 本 处 发 出 的 电 子 提 示 讯 息 。 认 可 机 构 如 欲 订 购 电 子 提 示 服 务 , 必 须 按 《 个 人 资 料 ( 私 隐 ) 条 例 》 ( 第 486 章 ) 的 规 定 , 先 获 得 相 关 物 业 业 主 的 书 面 同 意 。
问题2:如 果 我 申 请 加 按 贷 款 , 是 否 需 要 签 署 同 意 书 ?
答: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期 望 认 可 机 构 亦 就 现 有 按 揭 借 款 人 的 加 按 贷 款 订 购 电 子 提 示 服 务 。 同 样 地 , 认 可 机 构 订 购 电 子 提 示 服 务 时 , 必 须 按 《 个 人 资 料 ( 私 隐 ) 条 例 》 ( 第 486 章 ) 的 规 定 , 先 获 得 相 关 物 业 业 主 的 书 面 同 意 。
问题3:我 与 另 一 位 业 主 共 同 拥 有 一 个 物 业 , 认 可 机 构 订 购 电 子 提 示 服 务 时 是 否 须 要 获 得 我 们 两 人 同 意 ?
答:如 物 业 由 共 同 业 主 拥 有 , 所 有 共 同 业 主 均 须 给 予 书 面 同 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