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 主 立 案 法 团
业 主 立 案 法 团(I) 申 请 注 册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II) 备 存 「 保 险 单 通 知 书 」
(III) 备 存 「 更 改 注 册 事 项 通 知 书 」
(IV) 查 阅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的 纪 录 及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索 引
查 询
政 府 在 大 厦 管 理 方 面 的 政 策 , 一 直 是 鼓 励 和 协 助 业 主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以 便 他 们 有 效 地 管 理 大 厦 。 《建 筑 物 管 理 条 例 》旨 在 为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的 成 立 和 运 作 提 供 法 律 纲 领 ,以 便 私 人 大 厦 业 主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更 妥 善 地 管 理 自 己 的 物 业。根 据 《 建 筑 物 管 理 条 例 》, 土 地 注 册 处 负 责 办 理 及 批 核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的 注 册 申 请 、 签 发 注 册 证 书 , 以 及 备 存 法 团 登 记 册 供 公 众 人 士 查 阅。 有 关 大 厦 管 理 的 事 宜 , 大 厦 业 主 或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可 与 民 政 事 务 总 署 联 络 , 要 求 提 供 协 助 或 意 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