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 事 项 | 费 用 |
---|---|---|
1. | 发 出 法 团 注 册 证 书 | $ 1,300 |
2. | 发 出 法 团 注 册 证 书 副 本 | $ 79 |
3. | 发 出 法 团 更 改 名 称 后 的 修 订 注 册 证 书 | $ 185 |
4. | 发 出 法 团 更 改 名 称 后 的 修 订 注 册 证 书 副 本 | $ 79 |
5. | 根 据 本 条 例 规 定 向 土 地 注 册 处 处 长 提 交 文 件 以 供 注 册 或 存 案 | $ 58 |
6. | 查 阅 土 地 注 册 处 处 长 备 存 的 法 团 登 记 册 或 法 团 根 据 本 条 例 向 土 地 注 册 处 处 长 提 交 的 文 件 | $ 14 |
7. | 发 出 第 6 项 所 提 述 登 记 册 或 文 件 的 副 本 或 摘 要 , 每 页 计 ( 不 足 一 页 作 一 页 计 ) | $ 14 |
8. | 第 7 项 所 提 述 任 何 副 本 或 摘 要 由 土 地 注 册 处 处 长 核 证 | $ 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