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欺诈
问题1:在业权注册制度下,会否有防伪措施防止物业欺诈发生?
答:
根据《业权条例》,在注册物业的转移或传转前,须先把土地注册处发出的业权证明书退回本处注销。本处会采取所有切实可行的步骤加强发出业权证明书的管制措施,并使用先进的防伪特征以减少伪造业权证明书的风险。本处也会提醒物业拥有人向本处更新其最近的通讯地址(及电邮地址),以便本处接获注销业权证明书的申请时可向有关物业拥有人发出通知。
此外,土地注册处会为已注册拥有人免费提供「物业把关易」服务。每当有涉及已注册拥有人的物业的注册申请递交土地注册处以及当完成注册后,土地注册处均会向该已注册拥有人发出通知(以电邮形式,附以手机提示短讯)。此服务有助已注册拥有人及早发现可能潜在的诈骗,并尽快采取适切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