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摘要表格指南
常见问题:
问1:如何在文书日期格填写经修订的法庭命令/传讯令状?
答:如原本日期维持不变,应在文书日期格述明「(命令原本日期)于(修订日期)修订」。如原本日期有变,请参阅问题 3。
问2:经修订的法庭命令/传讯令状有两个关于修订事项的日期,应填写哪个日期?
答:任何一个日期都可接受。
问3:如原本日期在经修订的法庭命令/传讯令状或其他待决案件被划掉,并在旁边加上新的日期,应填写哪个日期?
答:应使用新的修订日期并把日期填在文书日期格内。然而,如果新的修订日期后于注册日期,交契人士便须撤回先前的注册申请,然后重新以新的注册摘要编号为文书办理注册。
问4:命令的盖印副本有两个日期 (i) 发出命令的日期 (ii) 文书第一页司法常务主任核实命令的日期。应填写哪个日期?
答:应在文书日期格填写发出命令的日期。
问5:至于死亡证明书的核证副本,文书内有三个日期 (i) 死亡证明书在生死登记处登记册上的登记日期 (ii) 死亡证明书的核证日期 (iii) 死亡日期。应填写哪个日期?
答:应在文书日期格填写核证日期,即上述第 (ii) 项,因为经核证的死亡证明书只会在签发当局核证后才存在。
问6:除死亡证明书外(见问题5)的其他核证文书,应填写哪个日期?
答:文书正本的签发 / 签立日期。
问7:如属重新签立的文书,应填写哪个日期?
答:重新签立文书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