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说明:
注册摘要是土地注册处处长指明办理注册所需的表格,载录随附递交注册契约的重要资料。
快速指引:
- 交契人士有责任确保已采取所有实际步骤以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 486 章)附表 1 第 1(3) 原则的规定。详情请参阅土地注册处通函第 2/01 号。
- 注册摘要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与文书的资料相符,一般而言,也应与土地登记册所显示的相关资料(如有的话)一致。
- 如表格空位不足够填写所有资料,可另外使用 A4 尺寸的纸张作为附页。
- 以印刷字体在注册摘要填上中文和英文资料最佳。
- 印刷字体值大小不应少于 8。
- 输入资料时在每个资料格的边界留空2毫米。
- 注册摘要表格必须填妥及经核实后才与有关文书一并递交注册。
- 附于注册摘要的文书应为 A4 尺寸,并须采用白色纸或蓝色帐簿纸,而且只可在纸的一面用黑色墨水印刷或书写。
- 土地注册处处长已订明新的注册摘要表格,由 2005 年 2 月 12 日《2002 年土地注册(修订)条例》生效日期起,递交文件办理注册时须使用新表格。有关详情,请参阅土地注册处通函第 2/0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