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中心

常见问题
供《银行业条例》(第155章)下的认可机构订购的电子提示服务
电子注册摘要表格
电子预约服务

注册摘要表格指南

简要说明:

这是土地注册处根据《土地注册例》(第128A章)为律师行编配的独特代号,以便办理注册。



快速指引:

  • 如律师行更改地址、名称、电话、传真号码或状况(如合并或结业),要以书面通知土地注册处,以便更新纪录。
  • 为确保办理注册后能正确发还文书给律师行,应准确填写律师代号。

常见问题:

问1:在注册摘要上须填写的律师代号,究竟是什么?
答:本处收到律师行的申请时,都会为每一所律师行编配一个独有号码,这个号码就是律师代号。
问2:如何申请律师代号?
答:新律师行可以书面向土地注册处申请律师代号。
问3:收到申请后,贵处需时多久编定一个律师代号?
答:约需三个工作天。律师行如未有代号但需要登记文书的话,可以将文书和申请代号的信件一并送交本处办理。
问4:申请费为多少?
答:费用全免。
问5:如文书须紧急办理注册,但律师代号尚未编配,可有特别的安排?
答:在这情况下,本处可安排编配一个临时编号。律师代号获编配后便会取代这个临时编号。
问6:律师行如更改名称、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是否需要通知土地注册处?
答:如有更改名称,律师行需要以书面申请新的律师代号。更改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也需要通知土地注册处,以便更新本处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