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了 引 领 部 门 迈 向 21 世 纪 , 我 们 在 1998 年 制 定 「 策 略 计 划」 , 其 中 一 项 主 要 改 革 项 目 , 是 实 施 「 中 央 注 册 制 度 」 。 为 实 施 「 中 央 注 册 制 度 」 , 我 们 已 于 2005 年 发 展 了 一 套 「 综 合 注 册 资 讯 系 统 」 , 以 取 代 先 前 几 个 独 立 的 资 讯 科 技 系 统 , 分 别 是 「 土 地 注 册 系 统 」 、 「 直 接 查 册 系 统 」 及 「 文 件 影 像 处 理 系 统 」 。
以 「 综 合 注 册 资 讯 系 统 」 配 合 而 实 施 中 央 注 册 制 度 后 , 地 域 界 限 已 随 之 消 失 。 不 论 土 地 文 件 涉 及 的 物 业 位 于 何 区 , 均 可 送 交 位 于 金 钟 道 总 部 的 中 央 注 册 处 办 理 注 册 。 客 户 无 须 把 土 地 文 件 交 往 物 业 所 在 地 区 的 新 界 土 地 注 册 处 注 册 。 在 实 行 土 地 文 件 中 央 注 册 后 , 部 份 新 界 区 的 查 册 办 事 处 仍 然 保 留 , 为 区 内 客 户 提 供 更 优 质 的 全 港 物 业 及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查 册 服 务 。 自 从 推 出 网 上 查 册 服 务 , 市 民 和 登 记 用 户 便 可 简 易 地 透 过 互 联 网 查 阅 香 港 物 业 的 资 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