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具备加强防伪特征的新防伪贴纸作为注册证明书
本通函公布,本处将由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星期二)起采用具备加强防伪特征的新防伪贴纸,作为根据《土地注册规例》(第128A章)(《规例》)第14(2)条发出的注册证明书。新防伪贴纸的加强防伪特征
2. 现时,土地注册处处长根据《规例》第14(2)条的规定发出印上处长签署的注册证明书;该证明书印在附有土地注册处彩色标志的防伪贴纸上。新防伪贴纸不仅保留了现有防伪特征,其中央还加上土地注册处标志的透明水印。下图为新防伪贴纸的样本,为方便说明,土地注册处标志的透明水印以灰色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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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有查询,请致电3541 2200与本处的递交契约服务支援小组联络;此外亦可致电3105 0000或寄电邮至 csa@landreg.gov.hk 与客户服务经理刘少雯女士(现更改为周婉姗女士)联络。
土地注册处处长张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