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弹出窗口
跳至主要内容
跳至页尾
Gov.hk
字型大小
常见问题
其他语言
EN
繁
打印页面
切换分享
通过Facebook
通过Twitter
通过电子邮件
通过WhatsApp
通过微信
通过Line
通过Telegram
关于我们
我们的服务
资源中心
媒体廊
业权注册
切换分享
通过Facebook
通过Twitter
通过电子邮件
通过WhatsApp
通过微信
通过Line
通过Telegram
打开搜寻
开启语言菜单
EN
繁
菜单
EN
繁
输入关键字
搜寻
关于我们
开启关于我们的子选单
角色、职能及背景
组织架构
理想、使命及信念
服务承诺
客戶满意度调查
年度整合开放数据计划(包含空间数据计划)
公开资料
促进种族平等行政指引
商业和工作机会
开启商业和工作机会的子选单
招标公告
开启招标公告的子选单
资讯科技项目
非资讯科技项目
市场研究
职位空缺
联络我们
开启联络我们的子选单
客户服务热线 3105 0000
土地注册处各办事处资料
无障碍通道及设施
意见、建议、查询或投诉
我们的服务
开启我们的服务的子选单
公共服务
开启公共服务的子选单
契约注册
开启契约注册的子选单
为文件办理注册
契约的注册程序
注册费用
查阅土地纪录
开启查阅土地纪录的子选单
查册方式
网上查册服务(「综合注册资讯系统」网上服务)
柜位查册及自助查册的程序
土地纪录的种类
查册的种类
收费
注册摘要日志
按揭注册摘要月志
街道索引及新界地段/地址对照表
业主立案法团
开启业主立案法团的子选单
《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44章)土地注册处处长的角色
申请注册成立业主立案法团
备存「保险单通知书」
备存「更改注册事项通知书」
查阅业主立案法团的纪录及业主立案法团索引
物业把关易
供《银行业条例》(第155章)下的认可机构订购的电子提示服务
街道索引及新界地段/地址对照表
查阅存放土地注册处的图则
电子预约服务
收费表
开启收费表的子选单
《土地注册费用规例》(第128B章)订明的注册费用
《土地注册费用规例》(第128B章)订明的查册费用
《建筑物管理(费用)规例》(第344A章)订明的业主立案法团费用
其他服务收费
根据《电子交易条例》(第553章)递交文件
资源中心
开启资源中心的子选单
刊物
开启刊物的子选单
土地注册处资料简介
开启土地注册处资料简介的子选单
服务承诺2024/2025
文件注册指南
土地登记册简介
怎样查阅土地纪录?
土地注册处各办事处资料
查册及注册收费表
物业把关易
其他服务收费表
新闻公报
土地注册处通函
土地注册处通讯
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年报
管制人员环保报告
统计数字
开启统计数字的子选单
最新每月统计数字
过往统计资料
楼宇单位买卖合约的统计数字
十年统计资料概览
表格
开启表格的子选单
表格
电子注册摘要表格
注册摘要表格指南
常见问题
开启常见问题的子选单
注册
开启注册的子选单
可否注册
注册摘要表格
注册费
递交契约/领取契约
暂时撤回/取消为文书办理注册
物业参考编号
其他注册问题
查册
开启查册的子选单
查阅土地纪录
土地登记册
文件/图则副本
查册费用
其他查册问题
网上查册服务(「综合注册资讯系统」网上服务)
开启网上查册服务(「综合注册资讯系统」网上服务)的子选单
服务时间/可使用的服务
订购土地纪录
付款
登记用户账户及登入识别码
系统问题
浏览问题
列印问题
保安问题
一般问题
业主立案法团
开启业主立案法团的子选单
成立业主立案法团的安排
申请注册成立业主立案法团
成立业主立案法团后的事宜
查阅业主立案法团的纪录
物业把关易
开启物业把关易的子选单
服务详情
以电邮方式收取通知书
申请订购物业把关易
申请续订物业把关易
申请更改帐户资料/订购详情
终止物业把关易
认证码
供《银行业条例》(第155章)下的认可机构订购的电子提示服务
开启供《银行业条例》(第155章)下的认可机构订购的电子提示服务的子选单
服务详情
业主同意书
向业主发出的电子提示通知书
电子注册摘要表格
开启电子注册摘要表格的子选单
网上版
PDF版
电子预约服务
开启电子预约服务的子选单
服务详情
预约事项
网上表格
开启网上表格的子选单
使用网上表格的一般问题
提交网上表格的技术规格
媒体廊
开启媒体廊的子选单
土地注册处影片
活动照片
电视宣传短片及电台宣传声带
传媒专访
前任发展局局长黄伟纶先生随笔
业权注册
开启业权注册的子选单
背景
制定后的检讨及业权注册的准备工作
「新土地先行」方案
拟议的两阶段转换机制
《土地业权条例》参考资料
开启《土地业权条例》参考资料的子选单
《土地业权条例草案》委员会的资料文件 (2002 - 2004)
为期三个月的《土地业权条例》修订咨询已于2009年3月31日结束
向研究《土地业权条例》修订建议联合小组委员会提交的进展报告 (2008 - 2012)
向发展事务委员会提交在《土地业权条例》下实施「新土地先行」方案的文件(2022年12月19日)
常见问题
开启常见问题的子选单
一般市民
准买家
物业拥有人
新界原居村民
「新土地先行」方案
防止欺诈
Gov.hk
字型大小
常见问题
其他语言
非资讯科技项目
现 正 进 行 招 标 的 非 资 讯 科 技 项 目
目前没有进行招标的非资讯科技项目